湖北日報訊(通訊員董亦男)近日,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員會辦公室印發《湖北省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單位年度履職報告評議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進一步深入推動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落實,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增強全社會法治觀念。
省委依法治省辦有關負責人介紹,《辦法》旨在壓實各責任單位普法責任,切實發揮考核評價機制促進“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落實的重要作用。通過開展履職報告評議工作,進一步推動普法工作深入開展,推動形成黨委統一領導,部門分工合作、各司其職、齊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格局。
《辦法》規定,評議對象是履行執法權的國家機關,又稱普法責任單位。評議工作應當堅持客觀標準、公開公正、質效導向原則,各地可以參照本辦法,組織開展本行政區域的“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年度履職報告評議工作。
《辦法》明確,評議活動包括普法責任單位提交普法履職報告、評委集中評議、公告公示、結果反饋四個步驟環節。
評議對象對照《湖北省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年度履職報告評議指標》進行自我評估,提供工作臺賬,形成年度普法履職報告。省司法廳組織評委對報告進行集中評議,評議結果將納入年度法治建設績效考核,同時作為普法宣傳工作表彰表揚的重要依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