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府下發了《調整市區征地區片綜合地價的通知》,進一步加強我市征地服務和管理,切實維護被征地農民合法權益,促進區域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根據《通知》,此次市區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政策調整實施范圍包括椒江區、黃巖區、路橋區(含臺州灣新區)。為加速市區融合發展進程,本次調整實行三區統一的征地區片劃分和區片綜合地價。征地區片綜合地價由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兩部分組成,其中土地補償費占40%、安置補助費占60%。
“本次補償標準調整總體是以2014年以來我市市區的GDP、人口密度、CPI、農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變化情況為依據。因三區原補償標準存在差異,本次補償標準的調整實行‘低價追高價、高價等低價’的原則,椒江區上調幅度相對較小,路橋區、黃巖區上調幅度相對較大。”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有關人士在解讀這份文件時說。
征收耕地、園地、其他農用地和建設用地補償標準方面,本次調整后,市區一級區片從原先的平均7.53萬元/畝提高到9.4萬元/畝;二級區片從原先的平均6.67萬元/畝提高到8.3萬元/畝;三級區片從原先的平均5.97萬元/畝提高到7.3萬元/畝。
征收林地、未利用地的補償標準,本次統一調整為按照征收耕地、園地、其他農用地和建設用地補償標準的75%計算,即一級區片7.1萬元/畝,二級區片6.2萬元/畝,三級區片5.5萬元/畝。青苗和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則按照省有關文件另行制定。
據悉,對于在本通知發布之日前,征地方案已依法獲得批準且市、區政府已制定并公告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的,可以按批準并公告的標準執行;未制定并公告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的,按本標準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