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來,機動車輛保險是財險領域第一大業務,社會關注度高。截至2019年,我國車險承保機動車達2.6億輛,保費收入8189億元,占財險保費的63%。而在我縣,機動車輛保險保費收入達5.47億元,占財險保費的78.82%。
近日,中國銀保監會發布了《關于實施車險綜合改革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并將于今年9月19日起正式實施,短期內對于消費者而言,是“價格基本上只降不升,保障基本上只增不減,服務基本上只優不差”,這對于消費者來說無疑是個好消息。此次車險綜合改革有哪些亮點呢?到底能為車主帶來哪些“紅利”?為此,記者進行了采訪。
交強險總責任限額提高到20萬元
此次車險綜合改革,首次將交強險納入費改。記者了解到,改革后,交強險責任限額大幅提升,從12.2萬元提高到20萬元。其中,死亡傷殘賠償限額從11萬元提高到18萬元,醫療費用賠償限額從1萬元提高到1.8萬元,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維持0.2萬元不變。
同時,無責任賠償限額按照相同比例進行調整,其中死亡傷殘賠償限額從1.1萬元提高到1.8萬元,醫療費用賠償限額從1000元提高到1800元,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維持100元不變。
這是交強險實施以來最大的一次變動。而交強險責任限額的大幅度提高,交通肇事強制賠付數額會更高,將有助于保護事故中受傷者的權益。
商車險內容更加豐富完善
記者了解到,改革實施后,商車險價格將更科學合理。商車險產品設定附加費用率的上限由35%下調為25%,預期賠付率由65%提高到75%,車險產品費率與風險水平更加匹配。
同時,此次出臺的《意見》以“保護消費者權益”為主要目標,短期內將“降價、增保、提質”作為階段性目標。從具體內容上來看,改革后的商業車險保險責任將更加全面,包括將機動車示范產品的車損險主險條款在現有保險責任基礎上,增加機動車全車盜搶、玻璃單獨破碎、自燃、發動機涉水、不計免賠率、無法找到第三方特約等6項保險責任。同時,支持行業將示范產品商業三責險責任限額從5萬至500萬元檔次提升到10萬至1000萬元檔次。這一舉措,將更有利于滿足消費者風險保障需求,更好地發揮經濟補償和化解矛盾糾紛的功能作用。
還有一個變化,就是刪減了在保險當中有一些存在爭議的免責條款。其中就包括盜搶險從主險中刪除,其相關責任則添加到了機動車損失保險中。這么一來,消費者無需再考慮是否要單獨購買盜搶險,如果車輛被盜竊、搶劫、搶奪,同樣可以通過車損險獲得理賠。
許多消費者曾因為這些存在爭議的條款而遭受過不小損失。改革后,將再也不用擔心找不到第三方責任人,自己要為此而掏腰包了。
UBI車險是未來發展的方向
《意見》中提出:支持行業制定新能源車險、駕乘人員意外險、機動車延長保修險示范條款,探索在新能源汽車和具備條件的傳統汽車中開發機動車里程保險(UBI)等創新產品。
UBI即“無賠款優待系數”,也就是“基于使用量而定保費的保險”,指的是根據使用車的情況來定損買保險的商業模式。如果車主駕駛行為好,違章少,里程少,買保險金額就少,以此來鼓勵車主文明駕駛,少出交通事故。
據了解,此次改革后,UBI將考慮賠付記錄的范圍由前1年擴大到前3年,對于偶然賠付消費者的費率上調幅度將降低,這也將大大提高消費者的獲得感。除了UBI,監管部門還將結合各地區交強險綜合賠付率水平,在道路交通事故費率調整系數中引入區域浮動因子,對未發生賠付車主的費率由最高優惠30%擴大到50%,擁有良好駕駛習慣和安全記錄的車主交強險將更便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