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蘇州市醫療保障局5月開展“打擊欺詐騙保集中宣傳月”,通報了多起醫保基金違法違規案件。其中蘇州張家港一名低保邊緣戶歐某2018年起利用其享受醫療救助待遇的便利,在多家醫院頻繁開藥方大量購藥,其中大部分賣給藥販子,共騙取醫保基金17萬多元。最終,歐某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并處罰金1萬元,其醫療救助也被停止。

通報內容:
歐某是張家港市低保邊緣救助對象,2018年起,其利用享受醫療救助的待遇,用醫保卡大量購買14個品種的藥品,配購藥品種類相對固定,金額巨大。市醫療保障局待遇保障與醫藥服務管理科通過監管平臺數據分析,發現歐某頻繁在多家醫院開具藥品處方買藥。經過查實,歐某配購的藥品除部分自服外,大部分出售給藥販子從中牟利,合計騙取醫保基金17萬余元。
按照法律規定,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養老、醫療、工傷等社會保險金或者其他社會保障待遇的,屬于詐騙公私財物的犯罪行為。近日,歐某因犯詐騙罪,被張家港市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騙取的醫保基金退還醫保部門。張家港市醫保局依據《社會救助暫行辦法》規定,停止其醫療救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