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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關于“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的重要精神,12月29日,省高級人民法院公布《關于進一步降低市場主體制度性交易成本 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的十條舉措》(以下簡稱“十條舉措”),通過持續優化制度供給,提振市場主體信心。
省法院副院長肖笛介紹,經過三年運行,該院在全國首創的“涉企案件經濟影響評估制度”,已成為全省法院服務保障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抓手。“十條舉措”進一步要求全省法院剛性落實涉企案件經濟影響評估制度,真評估、善評估,力戒程序操弄,將司法活動對市場主體生產經營造成的負面影響降至最低。
“十條舉措”規定,繼續健全完善涉企案件綠色通道,探索建立涉外商事一站式多元解紛中心,力爭為國際商事糾紛提供多元、高效、便捷的解紛渠道。進一步提升涉企案件審判執行質效,嚴格限制案件審理、執行期限的變更,壓縮司法鑒定評估期限和案件材料流轉時間;采取“剛柔相濟”執行方式方法,努力提升實際執行到位率,減少執行完畢案件結案平均用時。
在推動信息技術與司法辦案深度融合方面,“十條舉措”提出,推廣應用在線訴訟,發揮“智慧執行”APP 的功能,破解執行中的查人找物難題,實現讓數據多跑路,當事人少跑腿。同時,深化府院聯動機制,在“辦理破產”和“執行合同”指標上與政府有關部門、金融機構加強常態化聯動,形成降低企業破產成本和司法執行成本上的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