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報訊(記者劉暢、通訊員高振宇)未經許可不得借冬奧會標志打廣告。2月8日,武漢啟動專項行動,加大對北京冬奧會知識產權的保護力度,重點查處借冬奧會標志蹭熱度、搭便車及惡意搶注的營銷行為。
國家知識產權局公告保護的奧林匹克標志和殘奧會有關標志共有61項,包括冬奧會吉祥物冰墩墩、雪容融中英文標志、圖形等。目前北京冬奧會和冬殘奧會贊助企業許可授權的有4個層級,包括官方合作伙伴、官方贊助商、官方獨家供應商、官方供應商,共45家企業。
在武漢體育用品區各個專柜,來自武漢市的市場監管執法人員,重點檢查各品牌專柜的店面裝潢、商品包裝及標識等中是否有未經許可使用奧運會標志的情況。執法人員還特別查看了商場視頻中播放的廣告,檢查是否有未經許可借冬奧會標志蹭熱度、搭便車的情況。
工作人員隨機抽取武漢廣場6樓的體育用品區,整個6樓沒有看到有冬奧會宣傳的商業元素,柜臺播放的視頻中也沒有看到借冬奧會題材宣傳的廣告。
武漢市將建立專人值守機制,及時應對處理涉奧商標保護投訴舉報,繼續加強食品飲料、文體用品、服裝鞋帽、冰雪裝備器材等重點領域,特別是酒類、紀念品、玩具等重點商品類別的線索排查。
嚴厲打擊未經授權將奧運健兒姓名作為商標進行惡意搶注,打擊利用與奧林匹克運動或者殘奧會運動有關的元素開展商業活動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專項檢查將持續到今年3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