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保監會網站昨日公布的貴州銀保監局機關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貴銀保監罰決字〔2020〕14號、16號、22號)顯示,貴陽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簡稱“貴陽銀行”,601997.SH)云巖支行存在多宗違法行為,合計遭罰款70萬元。此外,一員工因利用工作之便挪用客戶資金及騙貸被禁止終身從事銀行業工作。
貴州銀保監局機關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貴銀保監罰決字〔2020〕14號)顯示,貴陽銀行云巖支行存在以下違法違規事實:辦理無真實貿易背景承兌業務、違規發放借名貸款,貸款資金被挪用于“四證不全”的房地產企業。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貴州監管局對該支行處以罰款50萬元。
貴州銀保監局機關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貴銀保監罰決字〔2020〕22號)顯示,貴陽銀行云巖支行存在對員工行為管控不力的違法違規事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貴州監管局對該支行處以罰款20萬元。
貴州銀保監局機關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貴銀保監罰決字〔2020〕16號)顯示,貴陽銀行云巖支行員工何贛平利用工作之便挪用客戶資金及騙貸。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八十九條,貴州監管局對何贛平作出禁止終身從事銀行業工作的行政處罰決定。
官網顯示,貴陽銀行成立于1997年,注冊資本32.18億元,總行位于貴州省貴陽市。2016年8月,貴陽銀行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成功上市,股票代碼601997。
據中國經濟網記者查詢,截至2020年03月31日,貴陽銀行第一大股東為貴陽市國有資產投資管理公司,持股4.69億股,持股比例14.56%。
相關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銀行業金融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責令改正,并處二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情節特別嚴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責令停業整頓或者吊銷其經營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經任職資格審查任命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
(二)拒絕或者阻礙非現場監管或者現場檢查的;
(三)提供虛假的或者隱瞞重要事實的報表、報告等文件、資料的;
(四)未按照規定進行信息披露的;
(五)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的;
(六)拒絕執行本法第三十七條規定的措施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八十九條:商業銀行違反本法規定的,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可以區別不同情形,取消其直接負責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一定期限直至終身的任職資格,禁止直接負責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一定期限直至終身從事銀行業工作。商業銀行的行為尚不構成犯罪的,對直接負責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
以下為原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