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培訓收費不得超過5000元;不得占用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和寒暑假組織學科類培訓;面向12歲以下兒童的文化藝術類培訓機構,只能設置在建筑物的1-3層……2023年5月26日起,江蘇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的《關于規范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正式實施。
(資料圖)
如今,《實施意見》施行一個月,校外培訓機構是否按規運作?家長反饋如何?新江蘇記者對此展開了調查。
收費超額、樓層不符、違規開班,機構仍存“灰色地帶”
6月24日下午,新江蘇記者來到南京某商場內街舞培訓機構,不少家長正在外等候。“我家孩子4歲,這學期給她報了舞蹈班和繪畫班,其中繪畫班的總費用超過了5000塊。”家長張敏告訴記者,《實施意見》發布后,自己收到轄區文旅局短信提醒,特別提到一次性培訓金額不得超5000元。
向培訓機構反饋后,機構老師曾與張敏私下協商,愿意將超出5000元的課程費用折合成兩節課時,暫不做退費處理。
走訪過程中記者看到,該街舞培訓機構地處商場5樓,點評軟件上的其他連鎖店也大多處于商場的4至5樓。此前,省文化和旅游廳行政審批處處長董衛衛在新聞發布會上介紹,文化藝術類培訓機構的準入條件之一即為“面向12歲以下兒童的培訓機構,只能設置在建筑物的1-3層”,只有達到基本條件,該類培訓機構才能獲得當地縣(市、區)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的審批,稱之規范的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
非學科類校外培訓存在漏洞和安全隱患,學科類校外培訓同樣顯露問題。暑假即將到來,李芳提前給孩子報了數學和英語培訓,每周六天連上兩周。“目前還沒開班,每天的具體課時不清楚,但每課時的費用在200塊左右。”當記者向她介紹《實施意見》中要求校外培訓機構不得占用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和寒暑假組織學科類培訓時,李芳表示已經看到相關規定,但暫時不考慮取消既定的培訓安排。
幫助孩子在不同階段做好知識銜接,是不少家長的共同心理。除了小升初、中考、高考等“節點性”時期,近年來,幼升小也成為校外培訓的重點時期。盡管《實施要求》明確“禁止以學前班、幼小銜接班、思維訓練班等名義面向學齡前兒童開展線下學科類(含外語)培訓”,不少家長還是為學齡前兒童報班學習。
今年9月將上一年級的濤濤,去年便開始在幼小銜接班學習。“我們共32節課時,每周上一次數學和拼音課,總費用3300塊。”濤濤媽媽透露,幼小銜接班里目前共有10位小朋友,線下課程既有寒暑假班,也有平時的周末班。
家長心聲:保障安全,促進孩子全面發展
相關數據顯示,自“雙減”政策落地以來,江蘇省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已從8670家壓減至205家,壓減率達97.64%。“雙減”工作有效推進,仍有部分不具備資質的學科類培訓機構開課,“矛盾”背后實則反映出家長的教育焦慮和心理壓力。
多位家長表示“不贊成高強度且違規的校外培訓”,但來自同齡學生成績和家長間的比較令他們陷入焦慮。“周圍人都在補課,‘躺平’不現實,只好在重點科目上拼班,鞏固知識的同時也降低些費用。”不少家長希望,能有更多符合資質的學科類培訓機構出現,科學合理安排學習內容,讓學生和家長有更多選擇。
如果說學科類培訓與孩子在校成績有聯系,那么文化藝術、科技、體育等非學科類校外培訓則更多滿足了家長對孩子全面發展的期待。截至目前,江蘇已審批1600多家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并對機構的教學面積、專職管理人員配置和場所安全做了規定。受訪家長紛紛贊同《實施意見》中對非學科類校外培訓的要求,希望在保障孩子身心安全下促進孩子的全面發展。
校外機構:抓緊落實,進一步規范培訓要求
走訪過程中記者發現,部分校外培訓機構在辦學資質、收費標準和場所設置方面不合理,工作人員對《實施意見》的具體要求不了解。但大部分校外培訓機構的工作人員都表示已知曉《實施意見》,機構也將于近期逐步完成調整。
“我們的直營校區已根據要求,在面積、師資、收費等方面完成調整,接下來重點完成合作校區的改進。”韓博士機器人培訓機構負責人告訴記者,機構共有2家直營校區和20余家合作校區,所有校區的線下培訓結束時間均不晚于20:30,辦學用房所在樓層也不超過3層。
“根據要求,科技類校外培訓機構的建筑面積不少于300平方米,教學用房建筑面積不少于辦學場所建筑面積的80%。我們已經對合作校區進行了實地走訪,并下發了相關文件,敦促合作校區及時整改不符合規定的地方。”同時,在校外培訓機構長效監管舉措上,機構負責人表示培訓費用已按區科技局要求,開設監管賬戶,后續會根據主管部門要求同步做好相關工作。
相關部門:維護學生和家長合法權益
近年來,全國多地出現校外培訓機構“卷錢跑路”或“倒閉”現象,更有校外培訓機構打著“預付費享優惠”“買一年送一年”等促銷幌子,炒作教育焦慮牟取高額商業利益,嚴重侵害了學生和家長的合法權益。
本次《實施意見》要求,健全校外培訓機構長效監管和行政執法機制,對校外培訓機構實行年檢年報制度和預收費資金監管制度,要求江蘇各地將校外培訓機構全面納入全國校外教育培訓監管與服務綜合平臺,實現售課、收費、消課、退費等全流程監管。
“針對資質不全的校外培訓機構、隱形變異的學科類培訓、虛假宣傳、違規收費和安全隱患等問題,我們將按照‘誰審批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原則,明確各相關行政主管部門職責,開展專項整治。”省教育廳校外教育培訓監管與社會教育處處長吳勝東表示,接下來教育廳將會同市場監管、公安、科技、文化、旅游、體育等部門開展校外培訓綜合執法、聯合執法、協作執法,將違規培訓機構列入“黑名單”,并及時向社會通報;家長和學生若發現培訓場所有隱患、培訓行為不規范、收費管理有問題等情況,也可隨時向當地有關部門反映。
“希望通過共同努力,真正減輕學生過重的校外培訓負擔,也有效減輕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長精力負擔,切實維護學生和家長的合法權益。”吳勝東說。
(應采訪者要求,文中張敏、李芳為化名)
新江蘇·中國江蘇網記者喻婷 馮曉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