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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7日消息,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顯示,廣州酷狗計算機科技有限公司(下稱“酷狗公司”)近日新增被執行人信息,執行標的12萬元,執行法院為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
天眼查App顯示,酷狗公司此次被執行的關聯案件為涉及侵害商標權、不正當競爭行為,與一城一歌文化傳播(北京)有限公司(下稱“一城一歌公司”)有關。
北京裁判文書網披露的裁判文書顯示,酷狗公司在51sing網站及App舉辦的歌曲征集活動中,將“一城一歌”、“一座城一首歌”作為活動名稱使用,屬于未經許可在類似服務中使用與涉案商標近似的標識,并構成混淆的行為,依據商標法規定,侵害了一城一歌公司享有的商標專用權。
酷狗公司被一審判決,在2021年3月27日前,向一城一歌公司賠償經濟損失10萬元及合理開支1萬元。而酷狗公司近日被執行12萬元,或與酷狗公司未及時支付這筆賠償金,產生了滯納費用有關。(文|《財經天下》周刊 劉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