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銀保監會深圳監管局公布的一則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光大銀行深圳分行因違規辦理票據業務導致信貸資金損失的行為,并對該行罰款50萬元。
與此同時,銀保監會深圳監管局還對上述違法違規行為的相關責任人進行一并處罰。其中,呼某某作為直接責任人被終身禁止從事銀行業工作;張某某作為另一直接責任人,被處以警告處罰。
事實上,這已經不是光大銀行深圳分行2022年首次領監管“罰單”。
早在今年2月,銀保監會深圳監管局公布的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深銀保監罰決字〔2022〕20號顯示,光大銀行深圳分行因貸款用途審查不嚴,貸款資金被挪用,被罰款人民幣40萬元。(文|《財經天下》周刊 唐果)



